来源: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发布于 2026/10/18
本案涉及由 Guo 策划的多项发行欺诈。Guo 是一名流亡美国并居住于美国的中国商人,其通过网络及社交媒体上的帖子和视频,将散户投资者作为目标。自约 2020年4月 起,Guo 实施了欺诈性证券发行(以下简称“涉案发行”),累计向美国及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募集了至少数亿美元。在该等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Guo 及其财务顾问 Je 挪用了某些涉案发行所募集资金中的很大一部分,以使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救济被告)获利。
Guo 向投资者推介了三项未注册证券发行,称投资者可借此取得其创办的媒体公司 GTV Media Group, Inc.(以下简称“GTV”)的股份;其还推介了第四项发行,称投资者可借此取得一种名为“H-Coin”的加密资产证券,并谎称该证券有黄金储备支持。
首先,自约 2020年4月 至 2020年6月,Guo 与 Je 发起了 GTV 普通股的未注册发行(以下简称“GTV 私募发行”),募集资金约 $452 million。根据私募备忘录(以下简称“GTV PPM”),GTV 的使命是“建立最受欢迎、最安全且不受中国政府审查及监控的社交媒体和交易平台,使中国及世界人民实现言论和交易自由”。Guo 与 Je 声称,3 通过 GTV 私募发行取得的投资者资金将用于 GTV 的运营及业务发展。然而,事实上,在 GTV 私募发行结束仅数日后,Guo 与 Je 即挪用了 $100 million 的投资者资金,使 Guo 之子 Qiang Guo 独资拥有的一家公司受益。
其次,在 GTV 私募发行之后,自约 2020年7月 至 2021年3月,Guo 就一项金额至少为 $150 million 的未注册发行招揽投资,该发行涉及可转换为 GTV 普通股的可转换贷款(以下简称“可转换贷款发行”)。在可转换贷款发行之前及期间,Guo 就 GTV 的估值及其股票交易价格作出了重大虚假陈述,例如,在 GTV 私募发行以每股仅 $1 的价格发行股票后仅数月,便谎称 GTV 的价值高达 $20 billion,且其股票正以每股 $18 的价格交易。该等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决定购买 GTV 的可转换贷款具有重要影响。Guo 还挪用了可转换贷款发行所募集资金中的至少数千万美元。
第三,自约 2020年10月 至 2021年12月,Guo 与 G Club Operations 通过一项未注册发行(以下简称“G-Clubs 发行”),出售名为 G-Clubs(亦称 G-Club 及 G|CLUBS)的礼宾服务会员资格。就 G-Clubs 发行,Guo 与 G Club Operations 虚假陈述称,购买 G-Clubs 会员资格者将获得 GTV 和/或 G Fashion LLC(以下简称“G-Fashion”)的股份;G-Fashion 是一家对外自称时尚零售商的关联公司。事实上,与该等陈述相反,众多 G-Clubs 会员并未按承诺获得 GTV 或 G-Fashion 的任何股票。与可转换贷款发行一样,Guo 就 GTV 的估值及其股票交易价格所作的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决定 4 参与 G-Clubs 发行具有重要影响。在通过 G-Clubs 发行募集的至少 $255 million 中,Guo 及其家庭成员(包括 Mei Guo、Qiang Guo 和 Ngok)收取了约 $51 million 的被挪用投资者资金,用于其个人利益。
最后,至少自约 2021年10月 起,Guo 向一种名为 H-Coin(亦称 Himalaya Coin 或 HCN)的加密资产证券的潜在购买者作出了重大虚假陈述。例如,Guo 谎称 H-Coin 价值的 20% 以黄金储备形式持有。此外,Guo 还虚假声称,其将赔偿投资者因购买 H-Coin 而遭受的损失。自约 2021年5月 至 2022年10月,数千名投资者累计投入约至少 $500 million,用于购买 H-Coin 及一种据称与其配套的稳定币 H-Dollar。上述投资大多发生于 Guo 作出本诉状所述虚假陈述之后。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行为及本诉状进一步提出的指控,被告 Guo 与 Je 实施了证券欺诈,被告 Guo、G Club Operations 和 Mountains of Spices 要约出售并出售了未注册证券。被告 Je 还协助并教唆了 Guo 的部分证券欺诈违法行为。
被告 Guo、Mountains of Spices 和 G Club Operations 违反了《1933 年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 5(a) 及 (c) 条 [15 U.S.C. §§ 77e(a) and 77e(c)]。
被告 Guo 与 Je 违反了《证券法》第 17(a)(1) 及 17(a)(3) 条 [15 U.S.C. §§77q(a)(1) and 77q(a)(3)]、《1934 年证券交易法》(以下简称《交易法》)第 10(b) 条 [15 U.S.C. § 78j(b)] 及依据该法制定的第 10b-5(a) 及 (c) 项规则 [17 C.F.R. §§ 240.10b-5(a) and (c)]。
被告 Guo 还违反了《证券法》第 17(a)(2) 条 [15 U.S.C. 5 § 77q(a)(2)]、《交易法》第 10(b) 条 [15 U.S.C. §§ 78j(b)] 及依据该法制定的第 10b-5(b) 项规则 [17 C.F.R. § 240.10b-5(b)]。
依据《证券法》第 15(b) 条 [15 U.S.C. § 77o(b)] 及《交易法》第 20(e) 条 [15 U.S.C. § 78t(e)],Je 协助并教唆了 Guo 违反《证券法》第 17(a)(2) 条、《交易法》第 10(b) 条及依据该法制定的第 10b-5(b) 项规则的行为。
除非对被告施加限制并发布禁令,否则其将实施本诉状所述的行为、做法、交易及业务活动,或实施性质和目的类似的行为、做法、交易及业务活动。诉讼性质及所请求的救济
委员会依据《证券法》第20(b)条及第20(d)条 [15 U.S.C. §§ 77t(b) and 77t(d)] 以及《证券交易法》第21(d)条 [15 U.S.C. § 78u(d)] 所赋予的权限,提起本诉讼。
委员会请求作出终局判决:(a) 永久禁止各被告违反本诉状指称其已违反的联邦证券法律及规则;(b)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1(d)(3)条、第21(d)(5)条及第21(d)(7)条 [15 U.S.C. §§ 78u(d)(3), 78u(d)(5) and 78u(d)(7)],责令各被告吐出因本诉状所指称的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相应的判决前利息;(c) 依据《证券法》第20(d)条 [15 U.S.C. § 77t(d)] 及《证券交易法》第21(d)(3)条 [15 U.S.C. § 78u(d)(3)],责令各被告支付民事罚款;(d)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1(d)(5)条 [15 U.S.C. § 78u(d)(5)],永久禁止Guo参与证券(包括加密资产证券)的要约或销售,但通过其本人个人账户进行的交易除外;(e) 依据《证券法》第20(e)条 [15 U.S.C. § 77t(e)] 及《证券交易法》第21(d)(2)条 [15 U.S.C. § 78u(d)(2)],永久禁止Guo及Je〔6〕担任任何下列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有一类证券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2条 [15 U.S.C. § 78l] 注册的公司,或须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5(d)条 [15 U.S.C. § 78o(d)] 提交报告的公司;(f)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1(d)(3)条、第21(d)(5)条及第21(d)(7)条 [15 U.S.C. §§ 78u(d)(3), 78u(d)(5) and 78u(d)(7)],责令Mei Guo、Qiang Guo、Ngok及Rong支付使其不当获益的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判决前利息;以及(g) 判令给予法院认为公正且适当的任何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管辖权及审判地
本院依据《证券法》第22(a)条 [15 U.S.C. § 77v(a)] 及《证券交易法》第27条 [15 U.S.C. § 78aa] 对本诉讼享有管辖权。
各被告在实施本诉状所指称的交易、行为、做法及业务活动过程中,直接及间接使用了州际商业的手段或工具,或使用了邮件。
依据《证券法》第22(a)条 [15 U.S.C. § 77v(a)] 及《证券交易法》第27条 [15 U.S.C. § 78aa],本司法区为适格审判地。各被告可于纽约南区寻获、居住于该区或在该区开展业务,且本诉状所指称的部分行为、做法、交易及业务活动发生于本司法区,包括就涉案发行招揽投资者,以及接收和转移挪用投资者资金。例如,在部分相关行为发生期间,GTV的总部设于本司法区,Guo亦居住于本司法区。 被告
Guo,54岁,为香港公民,居住于纽约州纽约市及〔7〕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在所有相关期间,Guo控制GTV、Saraca Media Group, Inc.(“Saraca”)、G Club Operations及G-Fashion。Guo未以任何身份在委员会注册。在委员会工作人员于本诉讼提起前开展的调查中,Guo收到要求其提供文件及证言的传票后,主张其依据第五修正案享有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Je,55岁,具有香港及英国双重公民身份,现居英国伦敦。Je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并担任Guo及其家族的财务顾问。Je曾就GTV私募发行担任GTV的顾问,并拥有及控制多家接收通过可转换贷款发行及G-Clubs发行募集的投资者资金的公司。Je还拥有一家声称运营所谓“Himalaya Exchange”的实体,H-Coin通过该平台向投资公众进行要约及销售。
G Club Operations成立于2020年,是一家波多黎各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位于波多黎各及纽约州纽约市。G Club Operations运营G-Clubs会员计划,并在G-Clubs发行期间直接及间接收到至少$255 million的投资者出资款。G Club Operations未以任何身份在委员会注册。
Mountains of Spices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纽约州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位于纽约州大颈。Mountains of Spices通过可转换贷款发行直接及间接收取了超过$24.6 million的投资者资金。Mountains of Spices未以任何身份在委员会注册。 救济被告
Mei Guo,34岁,为香港公民,居住于纽约州纽约市及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Mei Guo系Guo之女。于2021年2月,一家由Mei Guo全资拥有的公司实体〔8〕(“Company 1”)收到约$18 million的可转换贷款发行募集款项。于2021年10月,Company 1将该等款项中的$400,000转入Mei Guo的个人银行账户。此外,在2021年3月和5月之间,一家由Qiang Guo全资拥有的公司(“Company 2”)将合计$650,000的可转换贷款发行募集款项转入Mei Guo的个人银行账户。对于其收到的、可追溯至可转换贷款发行的资金,Mei Guo及Company 1均无合法权利主张。
Qiang Guo,36岁,为香港公民,居住于英国伦敦。Qiang Guo系Guo之子。Qiang Guo是Saraca的实益所有人;Saraca违反向GTV私募发行投资者所作的披露,将至少$100 million的GTV私募发行投资者资金用于自身利益。Qiang Guo是Company 2的唯一所有人,该公司收到约$27 million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投资者资金。于2021年5月和6月,Company 2将该等投资者资金中的$20 million转入Qiang Guo在瑞士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6月,Qiang Guo使用约$3.5 million的G-Clubs发行投资者资金购买了一辆法拉利赛车。对于其收到的该等投资者资金,Qiang Guo、Saraca及Company 2均无合法权利主张。
Ngok,54岁,为中国公民,居住于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Ngok系Guo之妻,亦是一家公司实体(“Company 3”)的唯一所有人,该实体于2020年10月收到约$5 million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投资者资金。Company 3还拥有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一处豪宅的100%所有权,该豪宅在涉案发行期间为Guo的住所之一。对于其收到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投资者资金,Ngok及Company 3均无合法权利主张。
Rong,52岁,为居住于英国伦敦的香港公民。9 Rong系Je的妻子。约在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Je将其名下一家公司所持有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所得款项中的约$3 million转入Rong的个人银行账户。Rong对其收到的投资者资金不享有任何合法请求权。其他相关实体
G Fashion LLC(亦称G|FASHION)(“G-Fashion”)成立于2020年,系一家波多黎各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纽约州纽约市。据该公司网站所述,G-Fashion拥有并经营“一个全球奢侈品牌,主打由世界顶级设计师打造的定制系列”,并“作为G Clubs在时尚领域的对应品牌,将为G Clubs会员提供专属权益”。
GNews Media Group, Inc.(“GNews”)成立于2019年,系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波多黎各。GNews由Saraca持有100%的股权;Saraca系一家由Guo之子Qiang Guo拥有的特拉华州公司。根据GTV私募发行备忘录,Guo与Saraca运营GNews。GNews网站将GNews描述为“全球领先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并刊载Guo的视频及相关内容,包括网站中题为“Miles Guo”和“Miles’ Text”的栏目。GNews网站亦载有通往G-Clubs、G-Fashion及所谓Himalaya Exchange网站的链接,以及概述H-Coin据称近期交易活动的文章。
GTV成立于2020年4月,系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纽约州纽约市。GTV曾拥有并运营一个以新闻为主的社交媒体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于2021年9月,GTV同意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指控达成和解,该等指控称其因进行GTV私募发行而违反《证券法》Sections 5(a) and 5(c)。GTV网站于2022年3月下线,且至少自该时起,该公司一直处于停止经营及无力偿债状态。10
Saraca成立于2018年5月,系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纽约州纽约市。Saraca系GTV的母公司,由Qiang Guo全资拥有。于2021年9月,Saraca同意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指控达成和解,该等指控称其在GTV私募发行相关事项中违反《证券法》Sections 5(a) and 5(c)。事实 I. Guo的背景
Guo系一名流亡海外的中国商人,自2014年或前后起一直身处美国。2017年,Guo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该申请目前仍待审理。
日期为2020年4月的GTV私募发行备忘录将Guo描述为一名成功商人及亿万富翁。
于2022年2月15日或前后,Guo依据《美国破产法》Chapter 11申请破产保护,申报资产价值介于$50,000至$100,000之间,负债金额介于$100 million至$500 million之间。
离开中国后,Guo成为公开抨击中国政府的人士,并在YouTube和Gettr上吸引了大量海外华人社交媒体关注者。II. GTV私募发行
于2020年4月17日或前后,Guo设立GTV,以拥有并运营一个以新闻为主的社交媒体平台。
GTV设立时系Saraca的全资子公司;在所有相关期间,Saraca均由Guo之子Qiang Guo实益拥有。
GTV设立数日后,即2020年4月21日,Guo通过一段视频 11(发布于其YouTube频道,以下简称“发布视频”)宣布,以每股$1的价格,未经注册发行20 million至200 million股新发行的GTV普通股(即GTV私募发行)。
该发布视频的观看次数已超过4,000次,其中将GTV描述为类似于中国微信的社交媒体平台。
该发布视频进一步声称,GTV有潜力“超越”微信及其他成功的平台,并“成为一个去中心化、服务于投资者且拥有包括现代金融和现代区块链在内的最先进技术的全球综合服务平台”。1
该发布视频提供了Guo的手机号码,供潜在投资者就该发行进行咨询。
除参与该发布视频外,Guo还指导了GTV私募备忘录的编制。尽管其他人员参与了编制工作,Guo仍对GTV私募备忘录的内容行使决定权。
Je在GTV私募发行中担任GTV的顾问,亦对GTV私募备忘录及其他发行文件进行了编辑,其中包括《投资程序指南》;该指南按步骤提供操作指引,并与GTV私募备忘录一并发送给潜在投资者。
GTV PPM 声称,GTV 的使命是“建立最受欢迎、最安全且不受中国政府审查和监控的社交媒体及交易平台,使中国及世界人民能够实现言论和交易自由”。
根据 GTV PPM,GTV 的社交媒体平台将成为“有史以来首个〔1 本文中归于 Guo 的某些陈述系从普通话译为英语。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11 页,共 36 页 12〕将公民新闻报道及社交新闻的力量与最先进的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及实时互动通信相结合的平台”,并计划成为“中国与西方世界之间唯一不受审查且独立的桥梁”。
GTV PPM 将 Guo 描述为“亿万富翁”以及 GTV 的“发起人及顾问”。
GTV PPM 声称,GTV Media 计划将 GTV 私募发行所得款项用于“扩大和加强业务”。
GTV PPM 还载有下表,列明其中所述投资者出资款项的具体“拟定”用途: 说明 所得款项占比 收购公司以加强和发展 GTV 约 70% 升级 GTV 的技术及安全保障 约 10% 市场营销 约 8% 营运资金 约 7% 其他 约 5% 合计 100%
GTV PPM 指出,GTV 管理层将“对所得款项的使用享有相当大的酌情决定权”。
GTV PPM 未披露任何将 GTV 私募发行所得款项的任何部分用于 Saraca 的利益或 Guo 及其家庭成员个人利益的计划。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12 页,共 36 页 13
GTV PPM 提供了 Guo 的移动电话号码,供潜在投资者就该发行进行咨询。
GTV 私募发行并非依据向委员会提交且已生效的注册声明进行。
Guo 通过在 YouTube 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其可供公众访问的页面,以及 GTV 和 GNews 各自的网站 www.gtv.org 和 www.gnews.org 上发布视频,就 GTV 私募发行向社会公众进行招揽。
此外,Guo 亲自通过 WhatsApp 消息向数百名潜在投资者传播有关 GTV 私募发行的信息。这些消息包含发布视频的链接以及一个 Google Drive 文件夹的链接,该文件夹内存有 GTV PPM、《投资程序指引》及其他发行材料的副本;上述视频及材料均未设置密码保护,亦未对可查看者的身份或其分享能力施加任何限制。
Guo 未开展充分的尽职调查,以确保 GTV 私募发行期间的招揽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GTV 私募发行于 June 2, 2020 结束,共向包括美国投资者在内的逾 1,000 名投资者募集约 $452 million。
根据《投资程序指引》所载的 GTV 私募发行投资指示——Guo 和 Je 均知悉该指引的内容——绝大部分发行所得款项直接存入了 Saraca 的银行账户。
GTV 私募发行结束后三日,即 June 5, 2020 左右,Saraca 将 GTV 私募发行所得款项中的 $100 million(约 22%)投资于一只对冲基金(“Hedge Fund A”)。Saraca 为其自身利益进行该项投资 14,并进而使 Qiang Guo 受益。
Hedge Fund A 的投资策略包括通过外汇远期合约和期权合约,就各种亚洲货币(尤其是港元)相对于某些发达市场货币建立头寸。
Guo 和 Je 作出决定,由 Saraca 将 GTV 私募发行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 Hedge Fund A,并就该项投资的条款进行了谈判。
自 2018 年以来,Guo 和 Je 曾多次向 Hedge Fund A 的投资组合经理表达投资意向。
于 May 26, 2020 左右,Je 指示 Hedge Fund A 以 Saraca 的名义办理 $100 million 的投资,并向 Hedge Fund A 提供了该项投资所需的文件,包括 Saraca 的“了解你的客户”(“KYC”)资料及已签署的认购协议。
于 June 4, 2020,Je 向 Hedge Fund A 发送电子邮件,称:“我们将于明日电汇该笔资金。”
在进行该项投资时,Guo 和 Je 明知或罔顾以下事实:Saraca 使用 GTV 私募发行的投资者资金进行该项投资,且该项投资违反了 GTV 私募发行备忘录(PPM)中的资金用途条款。
Guo 和 Je 还向 GTV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隐瞒了 Saraca 使用 GTV 私募发行的投资者资金投资于 Hedge Fund A 的事实。
例如,Je 出席了 GTV 于 July 1, 2020 举行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尽管 GTV 私募发行是该次会议的主要讨论议题之一,Je 仍未告知 GTV 董事会,GTV 私募发行所得款项中的 $100 million 已为 Saraca 的利益投资于 Hedge Fund A。
由于 Hedge Fund A 遭受投资亏损,Saraca 在其于 October 2021 清算该项投资时,对 Hedge Fund A 的 $100 million 投资已损失 15 约 $30 million。2 III. Guo 对 GTV 和 G-Fashion 的估值作出虚假陈述
至少自2020年June至August期间,Guo在YouTube及GTV网站上发布了更多视频,谈论GTV以及一家名为G-Fashion的新企业。
G-Fashion在其网站上宣称,其为“一个全球奢侈品牌,提供由世界顶级设计师打造的定制系列”,并且“作为G|CLUBS在时尚领域的对应品牌,将为G|CLUBS会员提供专属权益”。
Guo在这些视频中多次就GTV及G-Fashion的估值作出重大虚假及误导性陈述。
例如,Guo在June 2, 2020公开传播的一段视频中表示:鉴于市场对GTV股份的巨大需求以及GTV未来良好的资本状况,我的律师和财务专家一致认为,$2 billion的估值可能过低,而鉴于市场对GTV股份的巨大需求,该公司的估值可能更接近$10 billion。
Guo明知或罔顾以下事实:其并未收到律师及财务专家支持接近$10 billion估值的意见,且该估值并不准确。
此外,在回应要求其就有关GTV估值的陈述提供证言的调查传票时,Guo援引了其依据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享有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在June 17, 2020当日或前后,Guo向公众发布了另一段视频。〔2 根据在SEC程序(In the Matter of GTV Media Group, Inc. et al. (File No. 3-02537))中于September 13, 2021发布的《启动停止及终止违法行为程序令》,Saraca将其在Hedge Fund A投资中剩余的约$70 million转入一项公平基金,该款项将在该基金中分配给GTV私募发行投资者。案件编号1:23-cv-02200 文书1 提交日期03/15/23 第15页,共36页 16〕关于GTV的估值,其表示:就在刚才,two or three小时前,一位战友出售了10 thousand股[GTV]股份,10 thousand股,交易已按每股$18的价格达成,每股$18。但是,我们的投资委员会对此不满意,希望以$20的价格将这些股份全部购回。
Guo明知或罔顾以下事实:并未发生此类交易,且GTV并未设立投资委员会,也无计划以每股$20的价格向GTV私募发行投资者购回GTV股份。
在August 2, 2020当日或前后,Guo公开发布了一段视频,声称“GTV股票的市值[为]20 billion dollars”。
在同一视频中,Guo声称:“如果G-Fashion上市,其价值肯定会达到$100 billion。”
在作出这些陈述时,Guo明知或罔顾以下事实:GTV的价值并未接近$20 billion,且G-Fashion上市后的价值不会达到$100 billion。 IV. 可转换贷款发行
在July 22, 2020当日或前后,即Guo就GTV估值作出虚假陈述的期间,Guo宣布Himalaya Farm Alliance将进行一项新的证券发行,投资者可通过该发行取得GTV股票(即“可转换贷款发行”)。Guo在一段公众可观看的视频中作出了上述宣布。
Himalaya Farm Alliance 是由海外华人非正式团体组成的联合体,各团体均称为一个“农场”。Himalaya Farm Alliance 据称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运动。
各农场分布于美国境内及境外的多个城市,包括纽约市。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16 页,共 36 页 17
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农场均与一家法人实体存在关联。所谓的“纽约农场”与 Mountains of Spices 存在关联。
在 July 22, 2020 宣布可转换贷款发行的视频中,Guo 解释称,各农场正在发行期限为三年的可转换贷款,到期时,每一美元的应付本金及/或利息均可转换为一股 GTV 股票。
该可转换贷款发行并非依据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已生效的注册声明进行。
自约 August 2020 至 March 2021,在 Guo 就 GTV 及其股票作出上文第 III 节所述虚假陈述之后,位于美国的各农场通过可转换贷款发行向社会公众募集了至少 $150 million,其中包括 Mountains of Spices 募集的约 $24.6 million。
Guo 及包括 Mountains of Spices 在内的各农场均未开展任何尽职调查,以确定可转换贷款发行的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就可转换贷款发行而言,各农场向潜在投资者提供了一份《贷款协议》,其中声明投资者的资金将用于某一特定农场的“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然而,事实上,Guo 挪用了包括 Mountains of Spices 在内的美国境内各农场通过可转换贷款发行募集的相当一部分资金。该等资金最终被用于使 Guo、Je 及其家庭成员受益。
在可转换贷款发行期间,截至约 April 20, 2021,Guo 指示各农场将可转换贷款发行募集资金中的约 $81 million 转入一个阿布扎比银行账户,该账户以 Je 拥有并控制的一家香港公司(“公司 4”)的名义开立。(原文页眉: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17 页,共 36 页 18)公司 4 账户内的投资者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
在约 August 2020 至 April 2021 期间,Guo 指示将约 $35 million 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投资者资金(包括 Mountains of Spices 的投资者资金)从公司 4 的账户转入公司 1、公司 2 和公司 3 的银行账户,该等账户分别由救济被告 Mei Guo、Qiang Guo 和 Ngok 控制。具体而言,由 Mei Guo 控制的公司 1 收到了约 $18 million;由 Qiang Guo 控制的公司 2 收到了约 $11 million;由 Ngok 控制的公司 3 收到了约 $5 million。
随后,公司 1 和公司 2 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被用于下列事项,其中包括:a. $20 million 被转入 Qiang Guo 在瑞士持有的一个银行账户,其中约 $330,000 被用于购买一架飞机;b. $1 million 被转入以 Mei Guo 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c. 约 $2.3 million 被用于支付游艇维护费用;d. 约 $600,000 被支付给豪华汽车、摩托车及动力运动载具经销商;e. 约 $281,000 被支付给一家飞机制造商;以及 f. 约 $950,000 被支付给一家私人飞行机组服务公司。
Ngok、Mei Guo 和 Qiang Guo 对其收到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投资者资金不享有合法权利。19
Company 4另行向Je和Rong控制的其他账户转入约6630万美元的额外款项,该等款项主要由可转换贷款发行的投资者资金构成。
该等转账包括向Je的个人银行账户转入700万美元,以及向Rong的个人银行账户转入300万美元等。
Je和Rong均无正当权利收取该等可转换贷款发行的投资者资金。 V. G-Clubs发行
于2020年6月20日或前后,Guo在大肆宣扬GTV和G-Fashion的虚假夸大估值后,宣布推出一项名为G-Clubs的新礼宾服务,并出售G-Clubs会员资格(即G-Clubs发行)。Guo通过发布于GTV网站的视频作出该项宣布。
Guo在该视频中声称,购买G-Clubs会员资格将使购买者有权获得GTV或G-Fashion的股份。
在约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12日期间发布于GTV网站公开可访问页面及YouTube的至少四段后续视频中,Guo反复声称,G-Clubs会员资格的购买者将获得GTV和/或G-Fashion的股份。
G-Clubs于2020年10月推出,提供五个等级的会员资格,费用从1万美元至5万美元不等。据称,会员权益包括“独享提前获取最新时装系列的机会〔原文如此〕,包括购物时享受会员特价、延长的视频博客时长,以及提前欣赏精选音乐的机会”。
自2020年10月或前后至2021年12月期间,G Club Operations向世界各地(包括美国)的投资者出售了至少约2.55亿美元的G-Clubs会员资格。〔原文此处夹有页眉及页码: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19页,共36页;20〕
部分投资者为获得更多GTV或G-Fashion股份,购买了多份G-Clubs会员资格,或电汇了超过G-Clubs最高等级会员资格费用5万美元的资金。
通过G-Clubs发行出售GTV和G-Fashion股票,并非依据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且已生效的注册声明进行。
Guo通过其在GTV网站及YouTube上发布的大量公开可访问的视频,为G-Clubs发行招揽投资者。
有意购买G-Clubs会员资格的个人被引导至G-Clubs网站填写申请表。该申请表未设置可用于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资格的财务问题。
G Club Operations 审核并处理会员申请,G-Clubs 发行的投资者被指示将其投资资金汇入 G Club Operations 的银行账户。
Guo 明知或罔顾后果地,从 G-Clubs 发行所募集的25500万美元投资者资金中挪用了至少约5100万美元,具体如下:a. 2021年6月,G-Clubs 投资者资金中的350万美元被用于从一家位于 Beverly Hills 的 Ferrari 经销商处为 Qiang Guo 购买一辆 Ferrari 赛车;b. 2021年12月,G-Clubs 发行的投资者资金中的2650万美元被用于购买一座位于 New Jersey 州 Mahwah、面积为50,000平方英尺的豪宅,供 Guo、Ngok、Mei Guo 和 Qiang Guo 使用并使其受益〔原文此处插入页眉及页码:案件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0页,共36页;21〕;c.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G-Clubs 发行的投资者资金中另有1300万美元被用于支付 Guo 位于 New Jersey 州 Mahwah 的豪宅的翻修费用,以及各项家具和装饰支出,例如购买中国及波斯地毯的97.8万美元、一台6.2万美元的电视机、一个5.9万美元的手表收纳盒、一个5.3万美元的壁炉木柴托架,以及一张3.5万美元的床垫;以及 d. 约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期间,G-Clubs 发行的投资者资金被用于支付 Guo 及其家人的各种奢侈品及服务费用,包括游艇及游艇相关费用270万美元、一辆 Bugatti 汽车290万美元、一辆 Lamborghini 汽车83.2万美元,以及其他车辆及赛车相关费用约150万美元。
Guo、Ngok、Mei Guo 和 Qiang Guo 并无收取上述 G-Clubs 发行的投资者资金的合法权利。
截至目前,G-Clubs 会员资格的购买者尚未收到 GTV 或 G-Fashion 的股票。VI. H-Coin 发行
约于2021年4月,所谓的 Himalaya Exchange 宣布即将首次发行一种新的加密资产证券 H-Coin,并在其网站上发布了 H-Coin 的“白皮书”。3
白皮书称,H-Coin 发行将以每枚0.10美元的价格出售10亿枚 H-Coin,并载有一幅展示潜在高额投资回报的图表。〔原文插入脚注:3 2021年4月的公告还提及出售“HCN Credits”,Himalaya Exchange 网站解释称,HCN Credits 对应于投资者持有的 H-Coin。就本诉状而言,凡提及“H-Coin”,均包括 HCN Credits。〕〔原文插入页眉及页码:案件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1页,共36页;22〕
于2021年9月24日或前后,Himalaya Exchange 的首席执行官在一段发布于 GTV 网站的访谈录像中将 H-Coin 描述为一种“投资币”。
于2021年10月20日或前后,Guo 在一段可公开获取的网络视频中谈及 H-Coin 即将推出,并称 H-Coin 是由其“设计”的。在随后可公开获取的视频中,包括于2022年6月2日或前后发布在 Guo 的 GNews 网站上的一段视频中,Guo 吹嘘 H-Coin 的流动性,并声称 H-Coin 在“Himalaya Exchange”交易。
此外,在2021年10月20日的视频中,Guo 的陈述大意为,H-Coin“有20%的黄金”,且“无论[H-Coin]募集多少资金,20%都将转化为黄金”。
Guo 还在2021年10月20日的视频中表示,H-Coin 将会获利,且其将对投资者因 H-Coin 而遭受的投资损失给予“100%”的赔偿。
于2021年11月1日或前后,Guo 通过一段可公开获取的网络视频宣布,经由所谓的 Himalaya Exchange 正式推出 H-Coin,以及一种据称与其配套的稳定币 H-Dollar。Guo 解释称,可以使用 H-Dollar 购买 H-Coin,且 H-Dollar 将按1比1的比例与美元挂钩。
Guo 在2021年11月1日的公告中向潜在投资者表示,H-Coin 的价格“将远远超出你们的想象”。
在同日或前后,Guo在YouTube和Vevo上发布了一段名为“Hcoin to the Moon”的音乐视频。GNews网站亦发布了该音乐视频的链接,并将其称为“Guo先生的新歌”。
在加密资产领域,“直冲月球”一语用于表达对某项加密资产价值将大幅上涨的预期。〔原文此处夹有页眉及页码:案件编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2页,共36页;23〕
“Hcoin to the Moon”视频突出展示了Guo,并提供了所谓Himalaya Exchange的网站地址,投资者可通过该网站购买H-Coin。
“Hcoin to the Moon”视频还包含一条英文字幕,称“其价值附有20%的黄金储备支持”。
同样,在2021年11月1日或前后,由Guo和Saraca运营的GNews网站报道称,H-Coin将通过“相当于H-Coin市场价值20%”的黄金储备“与黄金挂钩”。
自2017年以来一直在美国寻求庇护的Guo,在美国居住期间作出了上文所述有关H-Coin的陈述。
Guo亦明知或罔顾其就以下事项所作陈述的虚假性及误导性:(i)所谓H-Coin价值的20%由黄金提供支持,以及(ii)其声称有意赔偿H-Coin投资者的损失。
根据H-Coin发行的初始发行量(10亿枚H-Coin)及其所称交易价值的后续波动(每枚从0.10美元至46美元),要履行Guo关于以黄金储备保障H-Coin价值20%的承诺,所需黄金储备最高可达92亿美元,而Guo及所谓Himalaya Exchange在任何时候均未拥有此等黄金储备。
Guo亦缺乏足够的财力,以赔偿出售10亿枚H-Coin所造成的投资者损失。
在向投资者作出该项承诺后不到四个月,Guo即申请个人破产,并在该破产程序中申报其资产为10万美元或以下。案件编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3页,共36页;24
在H-Coin和H-Dollar推出后的数日内,即2021年11月12日或前后,多篇媒体文章报道称,H-Coin的首次销售已募集1亿美元,其价格已从最初的发行价0.10美元上涨至27美元。
在同日或前后,部分文章援引Himalaya Exchange首席执行官的话称,已售出10亿枚H-Coin,相当于270亿美元的市场价值,且该平台已开设超过20,000个用于H-Coin交易的账户。
截至2022年10月左右,数千名投资者已购买价值至少5亿美元的H-Coins或H-Dollars,其中至少约3.73亿美元系于2021年11月1日或之后购买。这些资金被汇集至所谓Himalaya Exchange名下的美国银行账户,据称用于支付薪酬及向咨询公司支付费用。
部分H-Coin投资者曾试图将其声称持有的H-Coin变现,但未能成功。 VII. 涉案发行构成“证券”的要约与销售
与涉及GTV普通股要约与销售的GTV私募发行一样,其他涉案发行亦构成联邦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的要约与销售。
由于投资者能够将其贷款转换为GTV普通股,可转换贷款发行构成联邦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的要约与销售。
此外,根据Reves v. Ernst & Young, 494 U.S. 56, 64-65 (1990),通过可转换贷款发行进行要约与销售的可转换贷款属于构成证券的票据。具体而言,投资者购买该等票据,预期根据Farms和GTV的业绩以利息形式获取利润,并投资于GTV,而卖方宣称的目的则是为“一般营运资金用途”筹集资金,即供企业一般使用。【原文页眉页码: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4页,共36页;25】这些可转换贷款通过一般性招揽向广泛公众发出要约,公众亦会合理预期这些可转换为GTV普通股的贷款属于投资。此外,不存在其他足以使联邦证券法的适用成为不必要的监管制度。因此,根据Reves,这些可转换贷款属于票据,并作为证券进行要约与销售。
此外,根据SEC v. W.J. Howey Co., 328 U.S. 298-99 (1946),这些可转换贷款亦作为投资合同进行要约与销售,因此属于《证券法》Section 2(a)(1)所规定的证券。可转换贷款发行涉及资金投入,该等资金作为共同事业的一部分被汇集至Guo控制的银行账户,投资者则通过所承诺的贷款回报以及将贷款转换为GTV股票的权利,分享该事业的成功收益。可转换贷款发行的投资者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基于Guo就GTV估值及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所作的溢美陈述,亦合理预期将通过GTV在创业经营及管理方面的努力获取利润。
G-Clubs会员资格构成GTV和G-Fashion普通股的要约与销售,因此属于联邦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
G-Clubs会员资格属于《证券法》Section 2(a)(1)所规定的证券,因为根据Howey,该等会员资格系作为投资合同进行要约与销售。Guo向潜在G-Clubs会员表示,他们将获得GTV和/或G-Fashion股票,作为其投资的对价。G-Clubs会员资格涉及资金投入,该等资金作为共同事业的一部分被汇集至G-Clubs控制的银行账户。【原文页眉页码: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5页,共36页;26】G-Clubs发行的投资者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基于Guo就GTV和G-Fashion估值以及GTV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所作的溢美陈述,亦将G-Clubs发行视为通过GTV和G-Fashion在创业经营及管理方面的努力获取利润的机会。具体而言,Guo在宣扬G-Clubs发行的投资者能够获得GTV和G-Fashion股票时,声称GTV当时的每股价值已高达此前的20倍,并经常吹捧GTV和G-Fashion在线平台的前景。
由于G-Clubs发行的投资者被告知,G-Clubs会员资格是获得GTV和G-Fashion股票的一种途径,其投资回报取决于以下事项的成败:(1) GTV管理层能否开发其社交媒体平台;和/或(2) G-Fashion管理层开发“多语言时尚电子商务平台”的情况,以及拟在该平台销售的“由世界顶级设计师打造的高端系列”和“特色家具系列(开发中)”是否具有吸引力。因此,G-Clubs发行的投资者合理预期,如果GTV和/或G-Fashion为发展其业务而在创业经营及管理方面作出的努力取得成功,他们将获得未来利润;其中部分投资者购买了多份会员资格和/或支付了超过最高档会员资格费用5万美元的款项。
根据最高法院在Howey案中确立的分析框架,所要约与销售的H-Coins属于投资合同,因此属于《证券法》Section 2(a)(1)所规定的证券。H-Coin投资者通过电汇及支票向所谓Himalaya Exchange名下的美国银行账户付款,或通过其在线平台转账,以美元或H-Dollars换取H-Coins。H-Coin投资者同等承受H-Coin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影响。H-Coin投资者处于被动地位,亦合理预期将通过Himalaya Exchange在创业经营及管理方面的努力获取利润,包括其开发可供投资者使用H-Coins进行交易的在线平台的能力。【原文页眉页码: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2023年3月15日,第26页,共36页;27】 第一项救济请求 违反《证券法》Section 17(a) (Guo)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136段中的指控,并以援引方式将其纳入本段。
基于上述事实,就GTV私募发行、可转换贷款发行、G-Clubs发行及H-Coin发行中的每一项而言,被告Guo在证券的要约与销售过程中,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及工具,或利用邮件,直接或间接地:(i) 采用欺诈手段、计划及诡计;(ii) 通过对重大事实作出不实陈述,以及遗漏陈述为使已作出的陈述在其作出时的情境下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获取金钱及财产;以及(iii) 从事对该等证券的购买者构成或将构成欺诈或欺骗的交易、行为及业务活动。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Guo 直接或间接违反了《证券法》第17(a)条 [15 U.S.C. §§ 77q(a)],且除非法院发布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该条规定。第二项救济请求: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其项下规则10b-5(Guo)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136段中的指控,并以引用方式将其并入本段。
基于上述事实,就 GTV 私募发行、可转换贷款发行、G-Clubs 发行及 H-Coin 发行中的每一项而言,被告 Guo,(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03/15/23,第27页,共36页,28)在证券买卖过程中,直接及间接利用州际商业的手段和工具或邮件,故意或罔顾后果地:(i) 采用欺诈手段、计划或诡计;(ii) 作出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并遗漏陈述为使所作陈述在其作出时的情境下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及 (iii) 从事对证券购买者及其他人构成或本会构成欺诈和欺骗的行为、做法及业务活动。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Guo 直接或间接违反了《证券交易法》第10(b)条 [15 U.S.C. § 78j(b)] 及其项下规则10b-5 [17 C.F.R. §§ 240.10b-5],且除非法院发布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上述规定。第三项救济请求:违反《证券法》第17(a)(1)条和第17(a)(3)条(Je)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76段及第86至93段中的指控,并以引用方式将其并入本段。
如上所述,就 GTV 私募发行而言,被告 Je 在证券要约及销售过程中,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和工具或利用邮件,直接或直接地:(i) 采用欺诈手段、计划和诡计;及 (ii) 从事对该等证券购买者构成或将构成欺诈或欺骗的交易、做法及业务活动。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Je 直接或间接违反了《证券法》第17(a)(1)及(3)条 [15 U.S.C. §§ 77q(a)(1) and (3)],且除非法院发布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上述规定。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03/15/23,第28页,共36页,29。第四项救济请求: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其项下规则10b-5(a)和10b-5(c)(Je)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76段及第86至93段中的指控,并以引用方式将其并入本段。
如上所述,就 GTV 私募发行而言,被告 Je 在证券买卖过程中,直接及间接利用州际商业的手段和工具或邮件,故意或罔顾后果地:(i) 采用欺诈手段、计划或诡计;及 (iii) 从事对证券购买者及其他人构成或本会构成欺诈和欺骗的行为、做法及业务活动。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Je 直接或间接违反了《证券交易法》第10(b)条 [15 U.S.C. § 78j(b)] 及其项下规则10b-5(a)和(c) [17 C.F.R. §§ 240.10b-5(a) and (c)],且除非法院发布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上述规定。第五项救济请求:协助及教唆违反《证券法》第17(a)(2)条(Je)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76段及第86至93段中的指控,并以引用方式将其并入本段。
如上所述,就 GTV 私募发行而言,被告 Guo 在证券要约或销售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邮件,故意、罔顾后果或因疏忽,通过一项或多项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通过遗漏陈述为使所作陈述在其作出时的情境下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取得金钱或财产。案号1:23-cv-02200,文件1,提交日期03/15/23,第29页,共36页,30。
被告 Guo 实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7(a)(2)条 [15 U.S.C. § 77q(a)(2)]。
被告 Je 故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向被告 Guo 提供了实质性协助。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Je 协助并教唆被告 Guo 在 GTV 私募发行中违反《证券法》第17(a)(2)条,且根据《证券法》第15(b)条 [15 U.S.C. § 77o(b)],被告 Je 须就被告 Guo 违反《证券法》第17(a)(2)条的行为承担与被告 Guo 同等的责任。 第六项救济请求 协助并教唆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其项下规则10b-5(b) (Je)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76段及第86至93段中的指控,并以援引方式将其纳入本段。
如上所述,被告 Guo 在与 GTV 私募发行有关的证券买卖中,直接或间接利用州际商业的手段和工具以及邮件,故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就重大事实作出不实陈述,并遗漏陈述必要的重大事实,致使其所作陈述在作出时的情形下具有误导性。
被告 Guo 实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交易法》第10(b)条 [15 U.S.C. § 78j(b)] 及其项下规则10b-5(b) [17 C.F.R. 240.10b-5(b)]。
被告 Je 故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向被告 Guo 提供了实质性协助。 案号 1:23-cv-02200 文件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30页,共36页 31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Je 协助并教唆被告 Guo 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条 [15 U.S.C. § 78j(b)] 及其项下规则10b-5(b) [17 C.F.R. 240.10b- 5(b)],且根据《证券交易法》第20(e)条 [15 U.S.C. § 78t(e)],被告 Je 须就被告 Guo 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及其项下规则10b-5(b)的行为承担与被告 Guo 同等的责任。 第七项救济请求 违反《证券法》第5(a)及(c)条 (Guo)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76段及第129至136段中的指控,并以援引方式将其纳入本段。
在 GTV 私募发行、可转换贷款发行及 G-Clubs 发行中,被告 Guo 直接或间接地:(i) 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利用邮件,通过使用招股说明书或以其为媒介,或以其他方式,出售尚无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ii) 为出售或售后交付之目的,通过邮件或利用任何运输手段或工具在州际商业中运送或促使运送尚无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或 (iii) 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利用邮件,通过使用招股说明书或以其为媒介,或以其他方式,要约出售或要约购买尚未提交注册声明的证券。
基于上述事实,Guo 已违反《证券法》第5(a)及5(c)条 [15 U.S.C. §§ 77e(a) and 77e(c)],且除非法院发布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上述规定。 案号 1:23-cv-02200 文件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31页,共36页 32 第八项救济请求 违反《证券法》第5(a)及(c)条 (Mountains of Spices)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1至33段、第66至93段及第129至132段中的指控,并以援引方式将其纳入本段。
就可转换贷款发行而言,被告 Mountains of Spices 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实施了以下行为:(i) 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利用邮件,通过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方式,出售尚无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ii) 为出售或售后交付之目的,通过邮件或利用任何运输手段或工具在州际商业中运送或使他人运送尚无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或 (iii) 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利用邮件,通过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方式,要约出售或要约购买尚未提交注册声明的证券。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Mountains of Spices 已违反《证券法》第 5(a) 和 5(c) 条 [15 U.S.C. §§ 77e(a) and 77e(c)],且除非法院以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上述规定。第九项救济请求:违反《证券法》第 5(a) 和 (c) 条(G Club Operations)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 1 至 33 段、第 66-76 段、第 94 至 106 段、第 129 段及第 133 至 135 段中的指控,并以援引方式将其纳入本段。
就 G-Clubs 发行而言,被告 G Club Operations 直接〔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32 页,共 36 页 33〕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实施了以下行为:(i) 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利用邮件,通过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方式,出售尚无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ii) 为出售或售后交付之目的,通过邮件或利用任何运输手段或工具在州际商业中运送或使他人运送尚无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或 (iii) 利用州际商业中的运输或通信手段或工具,或利用邮件,通过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方式,要约出售或要约购买尚未提交注册声明的证券。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 G Club Operations 已违反《证券法》第 5(a) 和 5(c) 条 [15 U.S.C. §§ 77e(a) and 77e(c)],且除非法院以禁令予以禁止,否则将再次违反上述规定。第十项救济请求:不当得利(全体救济被告)
委员会在此重申第 1 至 106 段及第 129 至 135 段中的指控,并以援引方式将其纳入本段。
在 February 2021 至 October 2021 期间,救济被告 Mei Guo 收取了至少 $19 million 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投资者资金。Mei Guo 对其所收取的资金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Mei Guo 取得该等资金的情形,使其保留该等资金既不公正,亦不符合衡平原则或良知,因此构成不当得利。
自 January 2021 至 June 2021,救济被告 Qiang Guo 收取了至少 $31 million 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所得款项及至少 $3.5 million 的 G-Clubs 发行所得款项。Qiang Guo 对其〔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33 页,共 36 页 34〕所收取的资金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Qiang Guo 取得该等资金的情形,使其保留该等资金既不公正,亦不符合衡平原则或良知,因此构成不当得利。
于 October 2020,救济被告 Ngok 收取了 $5 million 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所得款项。Ngok 对其所收取的资金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Ngok 取得该等资金的情形,使其保留该等资金既不公正,亦不符合衡平原则或良知,因此构成不当得利。
在 January 2021 至 February 2021 期间,救济被告 Rong 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收取了 $3 million 的可转换贷款发行所得款项。Rong 对其所收取的款项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Rong 取得该等资金的情形,使其保留该等资金既不公正,亦不符合衡平原则或良知,因此构成不当得利。救济请求
据此,委员会谨请法院作出终局判决:I. 永久禁止 Guo 及其代理人、受雇人员、雇员和律师,以及与其中任何人积极协同行动或共同参与的所有人员,直接或间接违反《证券法》第 5(a)、(c) 和 17(a) 条 [15 U.S.C. §§ 77e(a), 77e(c), and 77q(a)]、《证券交易法》第 10(b) 条 [15 U.S.C. § 78j(b)] 及其项下的规则 10b-5 [17 C.F.R. § 240.10b-5];II. 永久禁止 Je 及其代理人、受雇人员、雇员和律师,以及与其中任何人积极协同行动或共同参与的所有人员,直接或间接〔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34 页,共 36 页 35〕违反《证券法》第 17(a) 条 [15 U.S.C. §§ 77q(a)]、《证券交易法》第 10(b) 条 [15 U.S.C. § 78j(b)] 及其项下的规则 10b-5 [17 C.F.R. 240.10b-5];III. 永久禁止 Mountains of Spices 和 G Club Operations 及其代理人、受雇人员、雇员和律师,以及与其中任何人积极协同行动或共同参与的所有人员,直接或间接违反《证券法》第 5(a) 和 (c) 条 [15 U.S.C. §§ 77e(a) and 77e(c)];IV.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 21(d)(3)、21(d)(5) 和 21(d)(7) 条 [15 U.S.C. §§ 78u(d)(3), (d)(5) and (d)(7)],责令被告吐出因本诉状所指控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相应的判决前利息;V. 依据《证券法》第 20(d) 条 [15 U.S.C. § 77t(d)] 及《证券交易法》第 21(d)(3) 条 [15 U.S.C. § 78u(d)(3)],责令被告支付民事罚款;VI.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 21(d)(5) 条 [15 U.S.C. § 78u(d)(5)],颁布行为禁令,禁止 Guo 参与证券(包括加密资产证券)的要约或出售,但通过其本人个人账户进行的交易除外;VII. 依据《证券法》第 20(e) 条 [15 U.S.C. § 77t(e)] 及《证券交易法》第 21(d)(2) 条 [15 U.S.C. § 78u(d)(2)],永久禁止 Guo 和 Je 担任任何具有依《证券交易法》第 12 条 [15 U.S.C. § 78l] 注册的某一类别证券,或须依《证券交易法》第 15(d) 条 [15〔案件 1:23-cv-02200 文书 1 提交日期 03/15/23 第 35 页,共 36 页 36〕 U.S.C. § 78o(d)] 提交报告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VIII.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 21(d)(3)、21(d)(5) 和 21(d)(7) 条 [15 U.S.C. §§ 78u(d)(3), 78u(d)(5) and 78u(d)(7)],责令救济被告 Mei Guo、Qiang Guo、Ngok 和 Rong 支付使其构成不当得利的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判决前利息;以及 IX. 准予本法院认为公正且适当的任何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原告请求由陪审团审理。